内容提要:本文对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进行了三个层次的梳理,并以此为基础对军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内容体系提出了五点建议,希望为军工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打下基础。
关键词:军工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 军工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体系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简言之,就是指企业在社会经营活动中应当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的对企业的要求及行为规范的总和。相应地,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指军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承担的责任。随着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在军工企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较为复杂,有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有选择履行的社会责任。如果企业选择履行恰当,可以为企业带来持续的发展动力,但如果选择内容和履行方式不当,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好的声誉,还可能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甚至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军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首先要分清哪些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哪些是可选择履行的社会责任,对可选择履行的社会责任,军工企业要作出正确取舍,并选择恰当的履行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的社会责任内容体系,为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竞争力打下基础。
二、我国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层次及主要内容
军工企业所涉及的社会责任内涵十分广泛,不仅要像一般企业一样承担一些基本的、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还由于其“中央企业”和“军工企业”的特殊身份,需承担一些较为特殊的社会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体系,军工企业必须从一般企业、中央企业、军工企业三个不同层次入手,对相关社会责任进行分类解析。
1、作为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按规范方式可分为企业法律责任和企业道德责任两种,但在内容上,二者又存在包含关系 。企业法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必须履行的遵纪守法责任,是指企业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完全遵守和执行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员工等的行为规范。企业法律责任是社会对所有企业的最低要求,是企业最起码的社会责任。企业道德责任主要是指社会对企业在维持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道德伦理要求,在内容上,企业道德责任不仅包括企业法律责任,还包括企业在非法律范围内的道德责任。由于企业法律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客观、具体、严谨、系统等特点,而企业在非法律范围的道德责任是以一定社会群体心理为基础,由社会群体价值观进行的主观判断,具有主观、抽象、模糊、概括等特点,且往往与企业的社会地位、行业性质等因素紧密结合,因此本文对军工企业作为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从企业的法律责任角度来分析,而将企业在非法律范围的道德责任重点放在军工企业作为中央企业和军工企业的特殊社会责任中进行分析。
军工企业作为一般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责任:
(1)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军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出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合作商、客户、社区及其它社会团体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必须遵守各类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利益分配,为社会提供最基本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不损害企业所在社区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其它社会团体的利益等内容。
(2)对环境的法律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军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履行资源和能耗的节约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的项目必须加强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环保标准等内容。
(3)对员工的法律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军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必须为员工生产提供安全保障,必须按照国家政策保证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必须为员工办理各种国家所规定的生育、失业、养老、疾病等等基本社会保险等内容。
(4)对社会的法律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军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完成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种利税上缴等责任。
2、作为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
军工企业是由国家出资和控股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规模大,占有社会资源多,所属员工数量庞大,因此不仅应像一般企业一样不折不扣地履行企业法律责任,还应在非法律范围的道德伦理方面承担比一般企业更大的社会责任。归纳起来,军工企业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1)在利益相关者、环境、社会、员工等企业法律责任的履行方面,军工企业不仅应像一般企业一样严格履行各项法律规定,还应按照高于法律的标准履行。如:在利益相关者责任方面,军工企业不仅要遵守各种合同,还应遵守商业道德,讲求诚信,谋求与利益相关者共同发展;在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军工企业不仅要以身作则,执行比法律规定更高的节能减排标准,还要充分发挥技术、资源等优势,参与和力促国家环保产业发展,参加社会污染治理活动,参加各种环境公益活动,以倡导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对社会的责任方面,军工企业不仅要依法纳税,还要努力促进自身发展,为国家创造更多利税;在员工责任方面,军工企业不仅要保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还应从职业规划和价值尊重的角度,为员工发展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为技术、技工、科研及其它各类人员建立合理成长机制等。
(2)对于一些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的企业非法律范围的道德责任,军工企业主要应在技术创新、参加社会公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以带动其它企业共同促进社会进步及和谐发展。具体来说,军工企业应在非法律范畴的道德伦理方面重点履行好以下社会责任: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着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通过向其它行业提供能替代进口和降低成本的高新技术基础装备来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实现新型工业化,通过为社会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来丰富社会的物质生活;通过参与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抗击自然灾害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来回馈社会,为全社会营造互帮互助、以人为本的和谐氛围;加强企业内部的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凝聚作用,以保持企业内容相对稳定,力促企业发展以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实现全社会的稳定贡献力量。
3、作为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
军工企业不仅因中央企业的特殊身份而需承担比一般企业更大的社会责任,同属于中央企业,由于身处国防科技工业这一特殊行业,军工企业在道德伦理上,还承担着与其它中央企业完全不同的社会责任。在我国,军工企业由于其行业性质而需承担的特殊社会责任主要包括:
(1)国家安全责任。国家安全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指军工企业必须向国家和军队提供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武器装备,必须围绕武器更新进行先进军事技术的跟踪研究和创新,必须为军队及国防现代化、武器系统集成提供技术服务等。国家安全责任虽然没有像企业法律责任一样由法律强制规定,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是军工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军工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如果军工企业无法很好履行这一责任,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价值。
(2)非传统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责任。在当代社会,随着社会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社会对军工企业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防护及应急救援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包括: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满足地震、洪水、泥石流等突发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为大型基础设施的防恐、反恐及军民两用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及技术服务;为城市大型活动提供安全防护、指挥、控制、监督、跟踪等设施及技术服务。这些社会责任不仅是在新国国际安全形势下,社会赋予军工企业较新的道德伦理责任,也是军工企业适应新的国际安全形势,拓宽自身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军民融合责任。实现军民融合,并以此提高国防基础能力和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是我国目前极其重要的发展战略。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国防基础能力建设的主体,军工企业应勇于承担促进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社会责任。具体来说,军工企业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转让及产业化等“军转民”途径,将自身储备的军用高新技术及管理经验应用到民用领域,实现“军技民用”,促进社会技术及经济进步,一方面需要在政策允许下,主要通过合资、合作、外协、外购等“民转军”途径,吸纳民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民技军用”,促进武器装备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巩固国防科技工业基础的双重目标,最终实现军工经济和民用经济的全面融合。
三、军工企业如何建立有效运行的社会责任内容体系
从上述分析来看,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可分为三个层次,军工企业要建立富有军工特色并能有效运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体系,主要应不同层次入手,合理选择内容和履责方式。
1、将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体系建设纳入企业长期发展战略
要合理选择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同时避免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带来沉重负担,军工企业首先应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将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按照统筹安排、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全员参与等原则作好顶层设计,合理选择和规划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体系,实现用较低的履责成本为企业赢得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增强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竞争力。
2、严格履行并在条件许可下按照高于法律的社会伦理标准履行企业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是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军工企业作为所有企业的一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环境、社会、员工等的责任,不能因贪图一时的不当利益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及品牌形象。在这一基础上,军工企业要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还需按照高于法律的社会伦理标准履行上述法律责任,对利益相关者讲求道德诚信及合作共赢,为节能环保做出更大贡献,为员工讲求价值尊重和共同发展。军工企业为此付出的履责成本不仅不会成为企业负担,还会得到合作者、客户、员工及社会的支持和信任,从而增强企业的“责任竞争力”,并以此突出了军工企业作为中央企业在伦理道德责任的表率作用。
3、选择履行军工企业作为中央企业在非法律范围的道德责任
军工企业除了在履行法律责任时需作出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外,还需在法律范围之外承担技术创新、社会公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更多的道德伦理责任,以突出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但由于它们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没有明确的履责边界和条文,且其中许多责任与军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能够合理选择履责方式和内容,不仅不会增加军工企业的负担,还会间接赢得客户和市场,但军工企业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社会舆论好评而过度透支自身实力。在选择履责方式和内容时,军工企业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以不影响军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限,合理控制履责成本;结合军工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为目标;结合军工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专长;要有利于提升军工企业及产品的形象;结合当时当地的社会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4、努力履行军工企业作为特殊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
军工企业身处国防科技工业这一特殊行业,必须承担国家安全责任、非传统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责任和军民融合责任等特有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虽然没有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但由于它们是军工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基础,是军工企业“发展经济责任”的具体表现,与军工企业本身的根本利益完全一致。军工企业必须从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无条件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军品生产任务,努力为军队提供先进的武器装备和技术服务,努力履行新国际安全形势赋予的非传统安全及应急救援等责任,努力促进我国军民融合战略的实现,以为自身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5、动态科学地规划军工企业未来社会责任体系内容
由于企业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是相对的、动态的,军工企业三个层次的责任内容也是相对的、动态的,它们都会随着社会环境及社会群体价值观的改变而改变(如: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方面,社会对企业的要求可能会越来越高;在员工方面,法律会对“劳动和同”、“保险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会作出更加人性化的规定;军工企业的非传统安全及应急救援责任、军民融合责任等不是最最初就有的,而是随着时代变化由社会赋予的新内容),军工企业应以发展和变化的眼光,科学地预测未来社会对军工企业的责任要求,并根据研究及预测结果,动态、科学地对企业未来的社会责任体系内容作出规划,变被动为主动,提前作好成本预算和技术更新等工作,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军工企业未来“履责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还能为军工企业高效履行未来社会责任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