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科普与人物  >  权威解读 > 正文
关于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认识
发布时间:2009-09-17 分享: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高红卫

  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是国家的战略部署,也是属于军工企业范畴的航天科技工业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对于一些长期处于“发展窘迫”状态的企业而言,更是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的根本出路。

  国防科技工业本质上属于具有较强高新技术开发能力的制造业。所谓制造业,也就是习惯上所称的第二产业。

  制造业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是普遍的,没有行业区别,无论是军品制造,还是民品制造,都无法违背。对于军品制造而言,除了需要满足一般制造业应该服从的普遍规律之外,还有其若干特殊的属性。这些特殊属性由其服务的对象决定。军品制造业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因此,军品制造业除了要服从一般制造业普遍应该服从的规则之外,还必须服从一些特别的规则。

  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普遍规则是基础性的、起主导作用的规则,特殊规则用于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如果我们本末倒置,过分强调特殊规则而忽视普遍规则,甚至用特殊规则替代普遍规则,就会出现与我们愿望相反的结果。

  军民融合式发展也符合世界发展潮流。据统计,美国大约80%的航空航天企业、70%以上的原子能企业、60%的船舶企业、40%的电子企业、34%的机电设备企业、30%的机械制造企业和10%的钢铁与石油企业从事军品生产。以军品生产为主的企业,民品占企业总产值的比例,20世纪50年代为10%~20%,80年代后占50%~80%;全部科学家和工程师中有50%的人员从事与军事有关的研究,全部职工中,有20%的人员从事军品生产。在俄罗斯和欧洲也大致如此。

  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落脚点是市场经济一样,“有军工背景的高科技制造业”的落脚点就是制造业。简单地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军民融合式发展模式是军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唯一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经历了几起几落的历史。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每当国家对武器装备的需求急迫时,军工企业就红火,就高速发展;每当国家对武器装备的需求下降时,军工企业就普遍不景气,甚至出现衰败。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当时历史背景条件下的军工企业不可能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军品科研生产单打一、武器装备的订货大幅度波动必然引起企业景气状态剧烈波动。

  但是,现在不同了。

  经过30年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军工企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洗礼,在国家政策的领导下,有些军工行业深度走向市场(而不是在市场边沿游荡),已经彻底摆脱了对军品市场的单纯依赖,走上军民结合、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正确道路,军品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经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仅没有取消或减少这些企业的军工订单,而且还大力支持企业进入更加广阔的国民经济领域。理由很简单,既然这些企业有能力在市场经济的惊涛骇浪中高歌猛进,快速地发展壮大,那么让这样的企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不仅成本更低、质量更好,而且更加安全,把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的产业,交给有能力做好的企业也更放心。目前,这些企业已经在国防科技工业和国民经济两个领域取得双重战略地位。

  军民融合式发展,不应该仅仅是一种政府意愿,更不应该是一种政治口号,而应该成为所有立志有所作为的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

  当然,正如所有美好的愿望都不容易实现一样,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目标也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期间必然要经历许多痛苦和磨难。这些痛苦和磨难需要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去经历、去克服。如果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没有统一的认识基础,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把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过程看作是一次免费的、轻松惬意的短途旅行,而不准备做出实质性的长期努力,不准备承受军民融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阵痛,甚至希望在不付出相应代价的情况下就获得巨大的成功,那么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目标就只能停留在文件上、会议室里,或者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之中。

  解放思想 突破“军工特殊论”的桎梏

  “军工特殊论”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笔观念上的遗产。要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目标,我们就必须勇敢地舍弃这个遗产,因为它与现实大环境的反差太大了。

  过去几十年中,我们曾经主要从事国防产品的研制与生产,秉承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的优良传统,完成了大量的难度极高的技术攻关与科研生产任务,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认可。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无形中我们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军品依赖症。

  应该看到,过去政府只要求军工企业搞军品,搞好军品就是最大的政治,军品任务完成得好就是为国家分忧。可是,现在不同了,政府不仅希望我们继续搞好军品,同时还希望我们不单纯地依赖军品,要自己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去成长,到广阔的民用产业领域中去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也就是说,政府赋予军工企业的使命和评价军工企业发展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变化,要求军工企业在完成好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同时,还要在国民经济主战场上有所作为,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

  确实,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从事军工产品研制与生产的企业是永远必须的,只要国家还存在,它就不可能消失。作为一个行业的载体,从事军工产品研制与生产的企业虽然不会消失,但是并不等于当前所有的从事军工产品研制与生产的企业都不会消失。新陈代谢是普遍规律,老朽的企业要淘汰,必然会有新生的企业来替代。无论我们愿意或者不愿意,军工企业的特殊性都在逐步地被高科技制造企业的一般性所替代。

  “军工特殊论”在一部分职工思想意识中还占有重要的地位。埋怨大众理解不够、政府支持不够、客户配合不够、轻视军民融合式发展以及民用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等观念,经常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

  应该说,在我国建国初期,面对国力脆弱、国防力量和国防科技工业能力严重不足的形势,作为保家卫国、巩固新生政权的战略力量,国家对军工系统实行特殊保护与培育政策是完全正确与必要的。最高峰时期,政府工业部门序列中的绝大多数都属于国防工业部门,可谓辉煌至极。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经济与科技实力有限,即使是拥有众多国防工业部门,我国也没能全面跻身于世界军事强国行列。

  当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对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全面改组,推行企业化运行机制之后,由于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科技发展与工业基础普遍升级,国防科技工业内部运行活力增强,在军工集团成立后的短短几年之内,形成了一大批高水平的武器装备,国防实力和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大幅度提升。试想一下,如果国家继续维持“军工特殊”的政策,不推行军工企业改革开放措施,能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出现吗?

  再从国际大趋势看,上个世纪末流行“军工技术转民用”,原因是冷战时期,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把最精华的科技力量和较大比例的财政支出用于发展国防科技工业。20世纪60年代美国用于国防科研的经费占全国科研经费的50%,所以国防科技领域积累了众多的成果。冷战结束后,由于没有现实的威胁驱动继续扩充军备,于是国防科研经费大幅度削减,80年代下降到约30%,目前占全部科研费不到15%的份额。随着冷战时代结束,美国和俄罗斯都有几百万从事军工科研与生产的人员面临显性或者隐性失业,国家不得不拿出大笔经费将军事技术科研成果转化为民用,为面临失业的人员打通一条生路,为民用科技与产业发展提供推动力。

  当前,世界上又开始流行“民用技术转军用”的浪潮,原因是民用技术不仅价廉,而且物美。美国已经撤销4000余项军用标准规范和300余项军用标准,采纳1780余项民用标准。仅仅在计算机技术领域,这一措施就节省了科研经费数千亿美元。现在,美国已经采取行动,鼓励承包商最大限度地采用能够满足军用要求的民用标准,限制军用标准和规范的使用场合。预计这一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下去。虽然中国的国情与美、俄有差别,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客观地看到,随着技术上“军品特殊论”的界限被突破,政治上、经济上的“军工特殊论”的基础将在世界上逐渐消失。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与建立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全面改革开放的过程。过去一些认为动不得的东西动了,天也没有塌下来,反而使我们的国家比过去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富裕。因此,解放思想不仅需要眼光,有时候还需要胆量。

  建立适合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部制度环境

  思想解放、观念转变很重要,具体行动更重要。光说不练那是天桥把式,要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首先要建立适合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部制度环境。

  目前,我们基本上是实行军民分立与军民结合并行的管理制度。企业中的人力、物力、财力被切割成几个相互独立的板块,各自封闭运行,难以实现军民共享,更谈不上融合。

  实际上,不仅仅是在中国存在这种问题,在号称市场经济典范的美国也有类似的问题。

  许多人以为美国是彻底的市场经济国家,军民融合式发展应该是做得最彻底的。其实,美国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也经历了许多曲折。

  据资料介绍,20多年前,美国军方派驻波音公司监督其军用飞机生产的人员总数达到680人,政府派驻波音公司监督民用客机生产的人数仅仅5人,前者是后者的136倍。但是民用客机的合同额远大于军用飞机,且民用客机的出勤率远高于军用飞机,故障率远低于军用飞机。据统计,当时与同等的民品生产企业相比,美国军工企业花在政府合同管理上的人力和物力是前者的4倍多,所需要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民用产品生产企业的3倍多,合同中管理费用所占比例也是民用产品生产企业的3倍多。为了应付军方的各种特殊检查和评估,许多公司建有专门的生产线或者工厂。后来,由于成本居高不下,军方订货减少,许多企业维持军品专用生产线有困难,于是纷纷撤销专用生产线,改为军民兼容生产经营体制,以至于一些企业后来坚决不接受附加特别监督条件的军品订货,除非完全按照商业惯例签订、管理和执行这些军品合同。

  此后,美国政府认识到,一方面处于民用产品市场的企业由于缺乏满足军方特别管理需求的资源,另一方面处于军用品市场的企业因专营军品而缺乏商业竞争力,尽管两者的生产工艺极为相近,但是却无法相互融合,资源浪费严重。美国政府调查了200家企业,只有4家企业认为军品与民品的工艺完全不同,不能兼容;其余196家企业均认为同一条生产线完全可以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品。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修正案,鼓励企业将研究与发展费用花在军民两用性质的项目上,后来美国实行军品采购制度改革,鼓励企业按民用品标准组织生产,进行货架式采购,进一步推动了美国军用品生产企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美国企业的军用品和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当然,中国的国情与其他国家不同,不应该也不能直接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但是,中国的事情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国情在发展中发生变化,借鉴其他一些国家好的做法还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当前除了军品研发与生产推行合同制与招标体制外,国家还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政策法规,意在将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成体系地纳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中。政府已经将全部军工企业进行分类,允许军工企业实行投资多元化和改组上市,逐步采用规范的采购合同取代传统的装备科研生产计划;在军品型号探索、预研、研制和生产的各个阶段,广泛地实行招标制,对军工企业的投资体制进行改革;军工企业的“行政性实体形态管理”模式正在被“资本形态+目标形态管理”模式所替代;军工企业的封闭特色正在逐步淡化,军工企业全面改革开放从法律意义上看已经成为可能。

  由于政府对军工企业的管理从前台走向后台,因此,政府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直接负责组织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式发展与改革的操作,只是以出台“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意见”等形式予以场外指导,由国务院国资委通过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来检查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最终效果。

  外部大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果企业内部不做及时调整,就很难跟上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步伐,很难完成所承担的各种任务。我们必须及时地作出适度反应,尽早建立和完善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部制度环境,优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小环境,迎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利益格局的调整是优化发展小环境的关键

  任何改革都必然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因为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与长远竞争力,能够给国家和职工带来更多的长远利益。但是局部地、短期地看,利益的调整往往难以做到人人受益。所以,“人人盼改革,人人怕改革”不足为怪。

  盼改革是希望通过改革能给本人和本单位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额外的利益,怕改革是担心因为改革失去既得利益和已经明朗的发展机会。这是人之常情。

  历史上,所有顺利推进的改革,都是较好地处理了改革相关方的利益调整问题,所有推进困难甚至失败的改革都是没能处理好改革相关方的利益调整问题。

  当然,任何一项改革方案,都不可能使所有的人都满意,总会有一部分人不满意,但是只要绝大多数人满意了,就是好的改革方案。

  当前,我们需要调整的最重要的几个利益关系是:专业化重组与区域性企业发展的关系,专业化重组与总体型号单位发展的关系,专业化重组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关系,专业化重组与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的关系,专业化重组与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关系调整的背后,核心的东西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不调整影响发展,调整不好更影响发展。历史的规律告诉我们,不调整的风险大于调整的风险,调整不当的风险大于不调整的风险。因此,制定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建立军民融合式发展体制的基础和前提。

  实际上,军民融合式发展体制的建立,没有相应的顶层设计、政策和配套措施出台是不行的,但是军民融合式发展也决不是一个方案、几个决定、多少个配套制度就可以自动实现的,它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转变与发展过程。我们不能指望哪天一觉醒来,一切都变个样。因此,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大思路指导下,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把思想认识的转变转化为行为方式的转变,每天转变一点点,日积月累,最终才能实现全面的转变。因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非常重要。

  集团公司成立10年来,在党组的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已经在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内部利益格局调整方面作过积极的探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总结的教训,这本身就为我们当前和今后的调整和改革提供了借鉴,为今后建立军民融合式发展体制机制小环境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我们应该在过去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大胆探索、谨慎操作、积极进取、平稳过渡,通过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考虑各方面的诉求,在“发展是硬道理”这个大原则的指导下,结合集团公司未来一个历史时期发展的战略与规划,在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兼顾未来发展远景目标的前提下,集思广益,形成一个适合于集团公司的、促进军民融合发展需要的方案,为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合理的产品布局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前提

  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品(业务)是载体。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概要地讲就是“3+1”格局——航天防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

  宏观地看,这种格局符合集团公司的实际。但从微观看,由于四个产业方向都包含有数不清的业务范畴,如果漫无目标地沿着四个大方向发展,产业无法聚焦,优势难以建立,科学发展将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

  关于航天防务产业的发展,主要以满足国家国防建设现代化需求为原则,平衡需求牵引和技术创新驱动的作用,保持和提升集团公司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战略地位。

  装备制造业方面,依据集团公司的专业技术特长和市场营销方面的考虑,应该重点发展以下几个领域的业务:专用车及汽车配套产品、数字化装备及卫星应用、应急救援与安保科技装备、新一代石油装备、新一代电力装备、新材料、工业基础件、成套设备与医疗器械等。

  现代服务业方面,应主要发展贸易、金融、投资、工程承包与房地产等。

  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形成人员、资本、技术的双向流动(互动)局面,扩大顶尖人才的活动舞台,为富余资金(资本)寻找出路,为技术成果转化搭建桥梁。

  以重点发展军民融合产业为载体,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强化营销体系建设,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以产品(业务)为媒介的专业化发展组织体系,建立适应性经营机制,在更高层面上完善军民产业互动机制,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长远目标。

  转自:《国防科技工业》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