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航天参考网2011年8月2日报道] 路线图参与制定者一致认为,以下主要技术领域(MTA)及其相关使能关键技术要素(CTEs)必须作为满足上述叠加需求的先决条件来发展。
MTA I:单级和上面级运输器
CTEs:垂直起飞垂直着陆;垂直起飞水平着陆;水平起飞水平着陆;水平起飞垂直着陆。
MTA II:运载器和助推器
CTEs:垂直助推器捆束;垂直并联级段(航天飞机派生技术);垂直Bimese;水平母舰;水平背驮发射;水平Bimese发射。
MTA III:太空运输使能技术(Technological Enablement)
CTEs:材料;火箭;吸气式高超声速推进;燃料;电力生成与储存;系统自主;载人与飞行安全;发射场、地面站及靶场运行;空天态势感知;地面试验设施。
MTA IV:载人太空运输插入与抽出
CTEs:高海拔飞行器撤退;地面插入;通过插入飞行器抽出;通过其他飞行器抽出;飞行器抽出的备选战术运行方案。
路线图的制定者提出四点建议,包括:
1.美国政府应该支持并鼓励发展国家亚轨道和轨道太空运输计划,包括制定相关路线图,并由NASA支持所有新的载人活动的风险降低工作。
2.美国政府应该为亚轨道和轨道太空运输能力发展承担大部分技术风险。
3.美国政府应该为更高效地发展和执行太空运输,创造一个政策、战略、规章、法律、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环境
4.美国政府应该成为成熟的不载人/载人太空运输能力的早期验证者、采用者和消费者,以此激励太空运输的发展。(中国航天工程咨询中心 侯丹 王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