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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立法推行澳美国防贸易合作条约(下)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4日字体: 【大】【中】【小】 分享:

  [据法国宇航防御网2011年11月2日报道] 此次提交议会的《法案》,是在对澳大利亚国防工业界进行了三阶段咨询过程之后得出的。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与来自8个首府和地区中心的澳大利亚防务公司共同举办会议
  
  第二阶段:2011年5月成立国防贸易合作条约工业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中有包括了来自澳大利亚主要防务公司、中小型企业和国防部的专家,委员会为法案的制定提供了专家意见。
  
  第三阶段:2011年7月发布法案草案,更大范围地获取来自工业界和社会的反馈。
  
  下一步是发布《准则草案》(draft Regulation)。《准则草案》将在2011年底前发布,将纳入与澳大利亚国防工业界的进一步磋商,包括国防贸易合作条约工业咨询委员会的评估结论。
  
  《美-澳国防贸易合作条约》是2007年9月5日在悉尼签署的。2010年9月28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执行立法,次日《条约》获得美国参议院批准。 《法案》还将加强澳大利亚目前的国防出口管制措施,使其与国际最佳惯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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