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航天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中国国家航天局成立了跨部门的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讨论政府间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重大条约、协定;研究提出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政策、对策和相关建议和意见。协调委员会下设秘书局,具体落实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讨论政府间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重大条约、协定;
讨论需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报告的重大事项;
研究提出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政策、对策及相关建议和意见;
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的外事活动。
秘书局:
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下设秘书局,具体负责落实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办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写;
(二)承办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政策的研究;
(三)承办双边、多边航天合作条约、公约、协定和备忘录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承办国家航天局年度工作报告的起草和工作简报编制工作;
(五)承办协调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六)征集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工作的需求;
(七)协助办理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活动的报批、对外联络及协调等工作;
(八)协助办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宇航产品出口相关工作:
(九)协助办理国家航天局驻俄罗斯代表处的业务联络工作
(十)承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