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应在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方面,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技术应用领域,通过共享财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建立合作基础,显著提升其成员国的能力,乃至亚太区域的总体实力;引领区域合作,与国际空间界通力合作,并为合作活动贡献力量,共同实现外层空间活动的空间治理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