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航天局网讯] 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会见了各国代表团并出席签字仪式。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正式签署了《公约》。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外交部部长助理吕国增、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兼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国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壮龙、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参加了签字仪式。
根据《公约》规定,至少五个亚太地区的联合国会员国签署,并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或接受书后《公约》即生效。届时,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将正式成立。《公约》的签署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迈向正式成立的关键步骤,标志着创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是由亚太地区国家(必须是联合国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组织的总部将设在北京。其宗旨是通过推动成员国间开展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并通过在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培训等方面对成员国予以协助,提高成员国空间能力,促进各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带动亚太区域的共同繁荣,并为人类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事业做出贡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合作领域包括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如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
亚太各国在空间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国家间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而且通过将空间科技应用于资源探测、灾害管理、通信导航等领域,有助于解决各国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促进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作为该组织的东道国,中国将继续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积极推动亚太区域的空间合作,促进亚太国家在空间技术上实现优势互补,为亚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来自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及北京市领导以及签署国代表、驻华大使和阿根廷、巴西、马来西亚、菲律宾、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代表、驻华大使等参加了签字仪式。(冉露阳 李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摄/沈田)
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代表中国政府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上签字。(摄/沈田)
本文编辑:李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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